火车性爱趴用掉37个保险套 蔡育林要痴汉传「鸟」照

台铁火车性爱趴,主办人蔡育林一审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曾轰动社会的台铁火车性爱趴案11日一审宣判,判决书透露,主办人蔡育林为筛选痴汉资格,要求应征者必须附上「那话儿照片相片中还要放置铜板或打火机比对「尺寸」。

本案除蔡育林与女主角小雨」外,还有5名现场助理、纠察,参加的男性有18人,但最终被判有罪的只有蔡男一人。法官认为,蔡男向每人收800元举办淫趴后有余款却未退费,还拿去与工作人员庆功聚餐等,已从中牟利,判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18万元。

新北地院判决指出,前年10月间,蔡育林在花魁艺色馆BBS站「群交版」上,PO文「『征女』下一个女神就是你」,欲征3名女优与20名单男,号召网友举办模拟「痴汉电车活动,每人收800元费用

去年1月,辍学女高中生「小雨」自告奋勇上阵,当时她自称20岁(实际为17岁),有166公分、56公斤、上围34E;蔡与她面试时,还说痴汉电车后会企划「性爱教室」,内容女教师调教学生

据调查,蔡包下2月19日下午3点25分从台北开往竹南莒光号加挂客厅车厢,一开始大家因尴尬、没人动手,蔡主动示范抚摸女主角,18痴汉再轮番上阵,蔡买的60个保险套用掉37个。活动在苗栗南站结束后解散,蔡用剩下的2000多元,带「小雨」与5名工作人员聚餐庆功、开检讨会、付回程车资

检方认定蔡育林与5名工作人员安排1女战18痴汉,依图利媒介性交罪起诉;法官认为,蔡有营利意图,已构成图利媒介性交罪,但2名女助理与3名男纠察均有缴交活动费,自身无营利意图,难证明他们知道蔡男的犯意,且无证据有「后谢」,获判无罪。检方表示,无法接受5名工作人员的无罪判决,将讨论后再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