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痴汉偷摸同女4次下体 被害女飙泪用唇语求协助
一名火车痴汉游姓男子利用区间列车人潮拥挤、车厢乘客互贴等,以手提背包作掩护,4次以手抚摸或磨蹭一名高职女学生的下体得逞,板桥地方法院今天判游男7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火车被吃豆腐,女性大多忍气吞声!(图为示意图,并非当事人)
40岁游姓男子每天上班时,均自新北市莺歌火车站搭乘火车,通勤至台北火车站,自民国99年11月某日至去年11月间的上午7时至8时许,趁着人多车厢乘客互贴时,以手提背包作掩护,4次以手抚摸或磨蹭一名高职女学生的下体得逞。
过程中少女虽以踩脚或推撞反抗,仍遭猥亵、性侵,直到去年11月22日又遭游男抚摸时,转头飙泪并以唇语告知另名女乘客,女乘客待列车开到台北车站时大喊「有色狼」,警方获报后到场处理。
板院审理认为,游男每遇被害少女上车,就心生色念犯案且一犯再犯,对通勤女性的安全构成莫大威胁,使搭乘大众工具的单身女子人人自危,也未与被害少女和解等,依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强制性交等罪判刑7年2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