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不成怒焚鹅肉店 酿2死3伤主谋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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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男子兴旺3年到土城区知名的鼎玉铉鹅肉店泼洒调和漆甲苯易燃物引发大火,造成2死3伤,新北地院杀人罪将蔡男判处无期徒刑,高院改判15年,更一审考量蔡赔偿死者家属100万元但未获谅解,判刑15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鼎玉铉鹅肉店林姓负责人的三子嗜赌,曾有债主上门呛声讨债,后来他加入诈骗集团,与集团老大「阿龙」有金钱纠纷,阿龙的手下蔡兴旺找了林家宥(判刑13年确定)帮忙,前往鹅肉店把高易燃性的调和漆往店内泼洒,液体落于炉具而引燃火势酿成重大伤亡。

更一审认为蔡兴旺犯罪计划潜逃出境躲避警方追缉,甚至在串证后向检、警伪称案发时只有蔡男泼漆,意图混淆侦办方向,考量高院审理期间他已先行赔偿100万元给死者家属,依杀人等罪判刑15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