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公寓9死纵火案 缅甸华侨判赔死者子女1166万余元

▲犯下中和出租公寓纵火害死9命的缅甸华侨李国辉。(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中和区2017年11月发生出租公寓纵火案件,夺走9条性命,震惊社会检警事后逮捕缅甸华侨李国辉,李男一二审、更一审均遭判处死刑。部分被害人家属求偿,其中一名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起诉,高等法院审理后,21日判决李国辉须赔偿1166万余元。可上诉。

新北市中和区兴南路一处出租公寓,2017年11月晚间遭人纵火,造成9死惨剧。检警单位调查后,逮捕缅甸华侨李国辉(52岁)。李男自称遭受友人脸书群组中以「蓝牙播放声音方式罢凌、嘲笑,而他为了逃避幻听多次搬家,最后以每月2500元迁入胡姓友人在中和之租屋处。

但他又以听到声音为由,在2度警告出租处的苏姓男子后,于2017年11月22日以宝特瓶盛装的预藏汽油纵火报复,造成包括胡姓友人在内共9名房客惨死火窟,李男犯案后随即变装,但仍被检警循线逮捕,并依杀人罪嫌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时,李男多次宣称:「对于那些因我而死的人,非常抱歉!我不怕死,法官怎么判都可以!」一二审、更一审法院均将他判处死刑,目前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

而被害人陆续求偿,本案乃某位死者的未成年子女所提出,2人因李国辉纵火烧死亲人后,顿失依怙,请求扶养费精神慰抚金,分别求偿104万7796元、121万3246元及精神慰抚金各600万元。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家属起诉请求有理由全数判准,扣除已经领取的犯罪被害补偿金各130万元后,高院最后判决李男须赔偿1166万余元。可上诉。

除本案外,李男纵火烧死台北市警局吴兴派出所王姓员警、刘姓女子黄姓男子,家属也分别求偿。其中法院判决员警父母获准赔偿526万余元、刘女家属获准495万余元、黄男家属获准69万余元,皆因李男未上诉而确定。但李男名下并无太多财产,这些家属虽获准赔偿,但实际上可能无法取得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