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纵火中和公寓9死 华侨李国辉辩不懂中文仍判死

▲中和出租公寓纵火害死9命,李国辉仍遭判死刑。(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中和区2017年11月发生出租公寓纵火案件,夺走9条性命,震惊社会检警事后逮捕缅甸华侨李国辉,李男一二审均遭判死刑,案经撤销发回,原本都以中文应讯的李国辉,突然在更审期间说自己听不懂中文,先前侦审过程的自白笔录全都问题,请求法院重新调查。更一审于31日宣判,李国辉仍遭判死刑,可上诉。

本案发生于2017年11月,新北市中和区兴南路一处出租公寓在晚间遭人纵火,造成9死惨剧。检警单位调查后,逮捕缅甸华侨李国辉(52岁)。李男自称遭受友人脸书群组中以「蓝牙播放声音方式罢凌、嘲笑,在本案发生前,他就曾有2次纵火行为。而他为了逃避幻听多次搬家,最后以每月2500元迁入胡姓友人在中和之租屋处。

但李男又说听到莫名的声音,2度警告出租处的苏姓男子,最后他竟在2017年11月22日深夜,以宝特瓶盛装汽油纵火报复,造成包括胡姓友人在内共9名房客惨死火窟。李男犯案后随即变装,但仍被检警循线逮捕,并依杀人罪嫌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李男多次宣称:「对于那些因我而死的人,非常抱歉!我不怕死,法官怎么判都可以!」一审将他判处死刑。上诉二审后,高院二审也将他判处死刑。案经撤销发回,由高院进行更一审。

但更一审时,在台湾生活近20年的李国辉突然透过律师主张,听不懂中文,所以先前警询检方侦查、法院一二审期间所有的笔录,因为都没有翻译协助,所以应讯时所作的自白证词,全都不符合正当法律程序,请求法院重新调查。全案于31日宣判,合议庭仍认为李国辉犯罪手段凶残,有与世永远隔绝的必要,因此还是将他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