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公寓烧死9人遭判死 嫌狡辩:我听不懂中文

2017年中和兴南路出租套房遭房客纵火,酿成9死惨剧高院一审仍判凶嫌李国辉死刑。(中时资料库)

曾多次纵火被逮的缅甸华侨李国辉,3年前在新北市分租公寓汽油放火致9人死亡,法院审理时他原本说不怕死,后改口表示后悔,历审都认定他罪大恶极、无可宽典,将他判处死刑,在审理期间,李嫌还辩称自己听不懂中文狡辩,高院更一审今仍判死刑。

李国辉在审理期间,在庭上扬言「对于那些因我而死的人,非常抱歉!我不怕死,法官怎么判都可以!」到了更一审时,李国辉又推说「听不懂中文」。并指控检警调查的所有笔录,并无翻译帮忙协助,证词不符合正当程序,要求法院重新调查。

52岁李男在2017年11月初,自认屡遭苏姓男子等人在脸书群组「缅甸华侨团体」嘲讽挑衅,又认为同乡陈姓男室友等人,常故意发出噪 音骚扰他,竟购买汽油在租屋处纵火,造成9人葬身火窟

一审将他判死,高院审理认为,生命无价,李只为了泄恨,就用残忍手段夺走9条人命,手段凶残冷血、毫无人性,未留给死者任何生机,恣意犯罪结果,剥夺他人宝贵人命,造成社会震惊注目,堪认罪大恶极,无可宽典,符合两公约情节最重大的犯罪。

高院指出,李恶性重大至极、难以教化,如果判处无期徒刑或较 轻的刑度,非但不足以还死者公道并抚慰生者锥心之痛,更与他的恶性比例相符合,不得不判死,让他与社会永久隔离。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认为,高院没有让李国辉就量刑表示意见,有证人侦讯笔录未在审理期间调查,此外高院判决书称李男放火是间接故意,但之后又说他是直接故意,有判决理由矛盾之处,因此发回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