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长廷指李佳芬和卡神一起巨蛋看球 韩国瑜告不成
谢长廷指李佳芬和卡神日本一起看球遭韩国瑜告 今获不起诉。 (图/本报资料照)
驻日代表谢长廷去年表示,卡神杨蕙如前年跟前高雄市长韩国瑜妻子李佳芬在东京巨蛋看棒球,遭韩国瑜竞选团队提告妨害名誉。雄检今天表示,谢长廷所言并无凭空杜撰,不予起诉。
指李佳芬和卡神看球遭韩国瑜告,谢长廷获不起诉。(中时资料库)
杨蕙如被控于民国107年9月6日利用网路PTT论坛,以idcc帐号发表主题「(爆卦)大阪空港疏散事件相关资讯」文章,公然侮辱外交部驻大阪办事处及办事处的公务员。北检108年12月2日依侮辱公署罪起诉杨蕙如。
谢长廷去年1月7日受访时,被问到与杨蕙如的关系,他表示,他到日本担任驻日代表后,跟杨蕙如一年见不到两次面,上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世界12强棒球赛,「但是那次她没有跟我一起看棒球,她是跟韩国瑜的太太李佳芬一起看球」。
因为当时正值总统大选期间,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韩国瑜阵营表示,李佳芬不知道杨蕙如在球场,谢长廷却刻意散布不实谣言,指因网军案遭起诉的杨蕙如跟李佳芬曾一起看棒球,影射两人交情匪浅,意图使人不当选,将提告谢长廷且绝不撤告。
雄检今天发布不起诉处分书,内容指出,杨蕙如曾作证表示,她确实曾在观赏世界12强棒球赛时遇过李佳芬,但两人比赛过程完全没有互动。杨蕙如也提供脸书发文资料及照片佐证,她确实有跟李佳芬同场观赛。
雄检认为,谢长廷回答内容并非凭空杜撰,难认定有诽谤韩国瑜或散布谣言之故意。此外,纵使杨蕙如因侮辱公署遭起诉,但共同观赏棒球,能否认定属于「诋毁名誉」或操弄舆论仍有疑义,即使韩国瑜不快,仍不构成违反选罢法或诽谤罪,因此予以不起诉处分。(编辑:陈仁华)110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