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赖帐教唆友人抢钱 打手持辣椒水攻击遭判2年
基隆地院近日审结,将游姓男子依共同犯强盗罪,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陈彩玲摄)
基隆一名欧姓男子不满法院裁定要返还29万5千元给陈姓男子,找来游姓友人,拟定抢钱计划,若事成愿分15万元,游男同意并于欧男至法院领钱时,持辣椒水抢劫,但反遭银行员压制,基隆地院近日审结,将游男依共同犯强盗罪,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
判决指出,欧男与陈男有债务纠纷,双方闹上法院,法官判定欧男要返还29万5千元给陈男,欧男心有不甘,去年6月将此事告知游男,并请托他在陈男到法院收款当日,将现金盗走,若事情成功愿分15万元,游男立即答应。
同年6月12日陈男前往法院收钱,随后驾车至银行存钱,未料在骑楼被游拦住,不仅遭到喷辣椒水攻击,身上装有现金的揹带也不断被强拉而走,所幸陈极力挣脱,一边逃跑一边求救,才保住现金,但游仍追随在后,直到2名银行员听见呼救声前来协助,游才落荒而逃,最终仍在事发地不远处被银行员压制拦捕。
检警侦讯时,游坦承犯行,并供出欧男,法官审酌,游犯后勇于认错,配合警方调查案情始末,确实已知错且有悔意,只因一时贪念,而听从同案共犯欧男指示,衡量游也和被害人达成调解,予以缓刑机会,依共同犯强盗罪,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欧男则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