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持辣椒水抢钱 男「和解」银行竟遭这罪起诉

曾姓男子在去年3月到桥头区一家银行行抢,桥头地检署讯后依刑法之行使伪造特种文书等罪起诉。(示意图/shutterstock)

曾姓男子因为积欠债务,他于去年3月25日持辣椒水至桥头区一家银行抢劫。他得手6万3000元新台币后逃逸。冈山警方在案发后循线到大树区逮捕。虽然曾男已经与银行方和解,但桥头地检署讯后,依刑法之携带凶器加重强盗等罪嫌起诉。

曾姓男子为了抢劫,他于去年2月先到脸书某社团以4000元代价购买伪造的车牌两面,他于同年3月25日银行快关门时,开着挂有伪造车牌的汽车到这家银行,头戴全罩式安全帽与口罩,持玩具枪、辣椒水喷罐进入这家银行抢劫。

曾男当时以辣椒水喷洒魏姓保全人员的脸部,导致魏姓保全人员的左眼灼伤,疼痛倒地。曾男当时大喊:「全部人后退,把钱拿出来就都没事!」等语,以此胁迫银行人员,他趁银行人员后退时,取走放在柜台上的现金6.3万元,开车逃逸。

曾男之后到大树区的义大世界购物中心的地下停车场弃置车辆,并在商场厕所内换好衣物后,再搭乘计程车离去,之后他在大树区新镇路下车,再搭乘另一辆白牌计程车到左营的荣总,再开着另一辆自小客车离去,企图制造断点。

冈山警方调阅相关路线的监视器画面,循线到南投逮捕曾男,当场扣得玩具枪一把与汽车一辆等证物。警方接着又到仁武区的一处无名产业道路找到辣椒水等证物。

曾男到案后坦承犯行。检察官考虑他已经与银行和解,并将6.3万元赔给银行,又无前科,依刑法之行使伪造特种文书,及携带凶器加重强盗等罪请求法官处以适当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