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东张淑晶偷领闺密医师存款 二审逆转判张赔200万

▲张淑晶。(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知名恶女房东张淑晶,2011年以房屋增贷存款证明为由,取走昔日闺密板桥知名卢姓眼科院长的存折,并私下提领200万元。女医师起诉求偿,一审判决女医师败诉,案经上诉,二审高院15日废弃原判决,逆转改判张淑晶败诉,必须赔偿女医师200万元。可上诉。

张淑晶屡遭房客爆料强扣押租金,又卷入违建、工安意外等等纠纷,在网路上赫赫有名。而她也因此爆发多起官司,除了与多名房客以外,包含公司员工亲哥哥,也都跟她对簿公堂。而板桥知名的卢姓眼科院长,先前与张淑晶交好,但两人闹翻后,衍生5、6件官司。

本案起因于女医师在2011年2月间,打算将张淑晶名下的房屋向银行增贷500余万元,张淑晶就以增贷需要提供存款证明为理由,取走女医师的银行存折印章双方言明办理增贷完毕后就归还存折印章。但一直到了3月底,女医师向张淑晶催讨存折印章,张淑晶推说增贷手续还没办完,没有归还。女医师因为工作忙碌,也没注意,最后取回存折印章时,才发现存款短少200万元。女医师质问张淑晶,张淑晶答说因为先挪用资金操作股票,等卖股后再归还。

最后张淑晶因股票套牢无力还款,女医师将存折挂失止付,并对张淑晶提出民刑事诉讼。刑事部分,新北地检署对张淑晶做出不起诉处分。至于民事部分,一审新北地院认为女医师举证不足,因此判决女医师败诉。

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张淑晶在法庭上自认曾于2011年3月中,自女医师帐户中提领200万元;但又在同年4月间,存入超过200万元,这部分应该抵销。高院认为,抵销的部分在另案中已经先被张淑晶抵销掉,故本案不得主张抵销,张淑晶自认提领200万元,必须返还。高院因此逆转改判张淑晶败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