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医医师被控收贿案 二审判决大逆转
高院刑事法庭。本报资料照片
老达利公司行贿公立医院医师案,一审判决台北市立联合医院中兴院区放射科主任杨展明依购办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判刑5年4月,另依泄密罪判刑4月,仁爱院区放射技术组主任黄敏雄泄密罪判刑3月,部立台中医院放射师黄龙月泄密罪判刑5月,上诉后,二审逆转将3人判无罪。可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逆转判无罪的理由是认为,杨展明收受10万元为参加影像医学会之赞助,并无贪污罪上之对价关系,亦无证据证明有贿赂之合意或杨展明要求回扣;黄敏雄经市场调查询问三家厂商,考量预算金额、仪器品质及日后维修整合,以决定采购规格中,并无于开标前泄密,亦非独规及妨害投标,更无图利。
此外,黄龙月经市场调查征求意见后,提出采购需求,嗣预算通过又公开征求,共有三厂商合乎需求,其提供医审会外审委员意见及逾公开征求期限之厂商型录并咨询,并非泄密更未妨害竞争投标而有图利或损害医院之故意。
至于高雄荣总胸腔科主任赖瑞生部分,一审依泄密、伪造文书罪判刑8月;二审只认定他涉犯伪造私文书罪,考量他对犯行坦白承认,判刑6月可易科金,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于本判决确定后1年内,向公库支付30万元。
本案起因「老达利」的业务人员,2003年至2013年间,为取得多家公立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案,送笔电、智慧型手机等高价3C产品拉拢承办医师,得手后再将标案总额3%至10%不等现金回馈医师,检廉获报展开调查,全案在2015年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