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界最大弊案署医收贿案 基医前院长李源芳加判8年

基隆医院院长李源芳,先前遭判12年定谳,这次更审再遭判刑8年。(图/记者谢孟儒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医界最大弊案卫生署署立医院(现改名为卫生福利部医院)爆发联合采购弊案,包含卫生署医管会前执行长黄焜璋等人,都遭判刑定谳。其中基隆医院前院长李源芳也遭判刑12年定谳,但他另案无罪部分遭撤销发回。高院一审26日宣判,再将李源芳依贪污罪判刑8年、褫夺公权5年。可上诉。

本案于2011年间爆发,当时除黄焜璋等人涉案以外,另外还有8家署立医院及乐生疗养院前院长、主任和主治医师共25人,卷入这起弊案,包含时任台中市胡志强妻舅、台中医院前院长邵国宁也涉案。

检方查出,黄焜璋与被控院长、主任,涉嫌从2007年起至2010年8月止,利用各署立医院办理医疗器材采购案时,事先将采购标案讯息透露给特定厂商知悉,并由厂商以现金向黄焜璋及院长、科室主任行贿游说,采购所代理的医疗器材,或事后给予采购金额1成的回扣与馈赠,总计贿赂多达3千万元。

案件起诉后,邵国宁与部分医师改由法院另案审理,邵国宁因坦承犯罪,并缴回犯罪所得663万余元,2016年4月间遭判刑3年6月、褫夺公权5年定谳。至于黄焜璋等人涉案部分,最高法院今年2月间认定黄焜璋收贿250万元,判刑15年、褫夺公权5年定谳;另外最高法院也认定李源芳收贿140万元,判刑12年、褫夺公权5年定谳。

但李源芳获得二审判决无罪的部分,遭最高法院撤销无罪判决,发回高等法院更审。高院更一审审理后,于26日宣判,更审法院改认定李源芳收受贿赂100万元,因此加判有期徒刑8年、褫夺公权5年,另外贪污所得100万元也要追缴没收抵偿。此外,时任新竹医院放射科主任李孟儒,一审遭判刑16年,二审无罪,这次更审也判决无罪;另外时任新竹医院心脏科主任医师温斯企,一审遭判刑3年8月,二审无罪,更审也获判无罪。此部分仍可上诉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