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液原子笔」进入室友菊花3秒 检:只是戏弄不构成强制性交

检方认为,李男原子笔插入小明肛门,只是要玩弄对方,并无满足或性交意识存在。(图/示意照/翻摄国立教育资料馆性别平等教学影片《如果早知道男生也会被性侵》)

地方中心新竹报导

法务部矫正署诚正中学一名学员小明(化名)的肛门,遭李姓室友拿抹乳液的原子笔插入。但检方认为,李男的行为客观上符合《刑法》性交定义,但他纯粹是单纯戏弄对方,并非是要满足性欲主观上不存在任何性交意识,不符合强制性交主观要件,依强制罪嫌起诉。

《自由时报》报导,2017年11月,李男和徐姓室友、刘姓室友联手,先由徐推倒小明,再由刘脱下小明的内裤,接着李拿「乳液原子笔」插入对方的肛门3秒。全案曝光后,小明母亲气得控告3人强制性交。李则辩称只是在玩。

检方引述最高法院的判决,指《刑法》的性交定义以身体器物侵入他人性器官,这是客观要件;另外,该行为是为了满足性欲或兴奋,才符合主观要件,不是只以被害人有无感受到羞辱当依据。

检方表示,李男虽违反阿明意愿用笔插入对方的肛门,这种强暴方式客观上符合《刑法》性交定义,但李的行为纯粹是要玩弄对方,主观上并无满足或让在场人兴奋的性交意识存在,因此依强制罪嫌起诉;至于徐男刘男因无犯意,只是恶作剧,双双获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