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肉贩「坐轨」害列车急煞 乘客没受伤判无罪

列车急煞,肉贩慢慢横越铁轨遭起诉,法官判无罪。

地方中心台东报导

台东陈姓肉贩去年6月因为心情不好,竟坐上铁轨打算轻生,被北上区间车司机发现紧急煞车陈男被依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起诉;但法官认为,列车急煞没有造成乘客受伤,不构成犯罪要件,判决无罪。

根据列车行车记录器显示,驾驶发现前方有人影,立刻鸣笛煞车,随着列车靠近,铁轨前方出现一名男子、若无其事地穿越轨道,列车驾驶忍不住大骂,因为真的很危险。

去年6月,这名穿着灰色上衣的陈姓肉贩因为妈妈身体不好,摊贩生意也不理想,心情郁闷之下,酒后跑到住家附近的平交道上,坐在铁轨上,似乎有意轻生,因为行为太危险,涉犯刑法「妨害舟车行驶安全罪」被检方起诉,但法官却认为当时列车煞车、没有造成乘客受伤,就算列车撞上也不会倾覆或遭受破坏,判陈男无罪。

台东火车站站长林德香对《东森新闻》表示,「我们还要要尊重法院的判决啦,那以后我们的司机员可能开车要更小心一点,如果发现有不明物体,就是车子要减速啦。」听到判决,站长无奈也只能表示尊重,一位民众则表示,「法官这样子判决……唉,有一就有二啊,之后可能还会有、也会有人照样做(闯入轨道)吧」,另一位民众表示,「应该还是要判耶,就罚个钱吧!」

毕竟普悠玛时速有130公里,加上列车煞车时,如果刚好有人走动,就会往前冲,很容易发生意外,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让人不禁想问,这类「铁道惊魂」若再度上演,难道要等到出意外才要究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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