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差两轮…「父女恋」西门开房 17岁女献身:他没戴套○○
▲童男和小24岁的小美开房间,哀告性侵,获不起诉处分。(图/示意照/记者黄克翔摄)
一名17岁女高中生小美(化名)和大24岁、可当自己爸爸的童姓男子发生关系,事后被母亲得知;小美妈认为女儿被欺负,气得告童男性侵。台北地检署认为,两人应是合意发生关系,对童做出不起诉处分。
据了解,童男(41岁)透过网路认识小美,双方谈起「父女恋」;今年2月,他带她到西门町的旅馆开房间。小美回家后被母亲发现怪怪的,在母亲追问下,她坦承初尝禁果,还说童没戴保险套「体外射精」。
小美母亲认为,女儿有轻度身心障碍,怀疑女儿被童男欺负,因此控告性侵。童男说,和小美是你情我愿发生关系,绝无强迫,也知道对方17岁,但不清楚她有身障证明。
检方传唤小美未到案,但根据警询笔录,发现她虽有身障,但在员警询问时可明确陈述过程,具备辨识问题的答询能力,且在校表现正常;检方认定,童无违背小美意愿,双方应是合意,因此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