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性侵13岁女儿25次「满足她需求」 少女:他有次没戴套我得吃避孕药

少女从2015年开始被父亲蹂躏长达2年。(图/示意照/翻摄免费图库pxhere)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狼父竟在2年性侵年仅13岁的女儿25次;女儿疑似为了袒护爸爸,还说自己有「那方面的需求」,自愿发生关系。新北地院痛斥男子为满足私欲竟逞兽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9年6月徒刑

判决指出,2015年7月开始,狼父竟对睡觉的女儿上下其手,见对方惊醒竟进一步性侵得逞,且食髓知味,一直到2017年7月共犯案25次。

少女原本说有明确拒绝,但父亲都拿零用钱逼她配合;甚至有次爸爸没戴保险套,让她事后得吃避孕药。但法官审理时,她疑似为了袒护爸爸,改口说是第一次时已满14岁,她有那方面的需求,自己是自愿的。被告辩称,是要满足女儿的需求。

法官调查,少女到案发前未谈过恋爱,也未和人发生过关系,怎会突然向父亲提出自己有需求;且被告身为父亲,对于女儿的反应,为何不觉得讶异也没试着询问、开导,反而答应她的要求。

法官还发现,被告事后写信给女儿,希望她讲有利于自己的内容以利能判缓刑。法官认为,被告罔顾人伦,自认掌控证人说词即可玩弄法律,如果没给予相当制裁,不足警惕他的侥幸之心,因此判刑9年6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