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一时性欲 中风又判3年刑

字头上一把刀,古有明训。嘉义一名五十五岁洪姓工人,见邻居一名卅岁心智障碍女子可欺,尽管对方喊他「爷爷」,洪仍性侵得逞。洪某兽行因女子怀孕曝光,还遭其母控告,后虽证实女怀的不是洪的种,但他因官司缠身,导致中风,二审法院也撤销无罪判决改判三年二月的徒刑

中度心智障碍的A女,家庭不健全,母亲另有男友家人担心她跑到外面找工作,所以扣留她的证件。A女常在嘉义县家乡一处寺庙附近闲逛,经常两三天没吃饭,得靠找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聊天,并讨口饭吃。

已有妻儿的洪姓男子,从A女很小的时候就认识她,A女都还习惯叫他爷爷,但九十八年七月间,洪某突然性起,到住处的庙附近,先找A女去吃饭,再骑机车载她到附近一家汽车旅馆内,利用A女心智上缺陷,不知抗拒之际,加以性侵得逞。

此案经数个月后,A女因怀孕,其母得知后逼问,A女供出是邻居爷爷洪先生后,其母向警方报案,警方传唤洪某到案,他坦承带A女到汽车旅馆,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法办并经检察官起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因采验DNA证实A女怀孕并不是洪某的种,嘉义地方法院在审理时,法官认为双方是合意发生关系的,无证据证明被告对A女性侵,因此判洪某无罪。

但A女母亲向台南分院上诉,二审法官认为,A女是因心智缺陷才不知抗拒,认定被告是趁机性交,遂撤销一审无罪判决,依趁机性交罪改判洪某三年二年徒刑。

洪某因官司缠身,也导致身体中风,目前全家生计均靠妻子清洁工人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