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台大医院害妻枉死 高院前庭长逆转败诉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高等法院前庭长陈贻男妻子8年前在健身中心跌倒撞伤头部,送台大医院救治却变成植物人,10个月后过世,陈贻男控告台大有医疗疏失,求偿1237万元,一审判决台大必须赔偿60万元,不过到了高等法院却大逆转,改判台大医院不用赔偿,但全案仍可上诉。

8年前妻子过世时,高等法院前庭长陈贻男还在办公室摆了两大串纸鹤,看来似乎走不出伤痛。事情得从2007年说起,当时陈妻到健身中心运动,却跌倒撞伤了头,送进台大医院急救,陈贻男指控,台大却只帮太太打了止吐针,没有做电脑断层,最后太太突然昏倒,才赫然发现颅内出血100CC,尽管医生立刻开刀清除血块陈太太还是陷入昏迷,10个月后不幸病逝,陈贻男因此控告台大医院延误抢救,向台大以及3位医师共求偿1237万元。

陈贻男4年前曾经利用法官职权偷查女法官女职员个人资料,遭到惩处,他在退休后转任律师。而这起前法官告医界龙头案子一审判决,台大必须赔偿精神抚慰金60万元,但是到了二审大逆转,认为医生已经做了必要检查,符合医疗常规处置,因此改判台大医院免赔,但陈贻男则是强调,他将继续上诉,替妻子讨回公道。(新闻来源:东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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