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后遭追讨加给193万元 前高医大校长遭逆转败诉

前高医大校长刘景宽称遭董事会挟怨报复,被追缴在职期间特别加给193万元,一审判刘景宽败诉。二审认定校方无权在刘景宽卸任后追讨,逆转判校方败诉。案经最高法院发回更审,更一审认定校方依照最新办法追讨加给有理,再度逆转判刘景宽败诉。(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前高医大校长刘景宽称不配合校方创办人更名转型正义,遭董事会挟怨报复,被追缴特别加给193万元,一审判刘景宽败诉。二审认定校方无权在刘景宽卸任后追讨加给,逆转判校方败诉。案经最高法院发回更审,更一审认定校方依契约及修正后的办法追讨加给有理,再度逆转判刘景宽败诉,校方不用赔。

刘景宽主张,2012年7月起他受聘为高医大校长,第二届任期于2018年6月30日届满,依双方签订契约约定,薪资及津贴按现行及日后修订之「高雄医学大学教职员工待遇及加给支给原则」及其他相关法规办理。

刘景宽指出,2016年间高医大爆发创办人更名转型正义风潮,将学校创办杜聪明改为陈启川或陈中和,他因无法配合董事会立场遭挟怨报复。高医大先是在该年5月校务会议通过,将上述原则修正为新办法,还将原本原则第3条第1项移列该办法第3条第1项,原关于校长的加给、补助或津贴「由董事会专案核定」文字部分,改为「经董事会议审议」。

2016年6月高医大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将刘景宽106学年度溢领特别加给费193万元,从他的教授薪水按月扣抵16万余元。刘景宽不满向高医大提告、要求赔偿。高医大强调,特别加给的调整并未违反契约与诚信原则,也非刘景宽所指的挟怨报复。

高雄地院认为,刘景宽与高医大签订契约时,已明文约定薪资报酬均依现行及日后修订的高医大教职员工待遇及加给支给原则为给付标准,高医大学依修正后的相关规定核算并追扣刘景宽溢领薪资依法有据,判刘景宽败诉。刘景宽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认为刘景宽与校方的委任关系解除后,校方无权追讨加给,逆转判校方须赔偿。

案经高医大上诉至最高法院判撤销发回更审,高雄高分院支持原审见解,再度判刘景宽败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