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会小鲜肉遭征信社拍下 T台主播向前夫家追讨380万元胜诉

主播秦绫谦告前夫泄密,法院判决前夫家必须赔偿380万元,仍可上诉。(翻摄自脸书)

TVBS女主播秦绫谦3年被前夫林炳辉(吴炳辉)率征信社,拍下与小鲜肉安德烈共处画面,双方签订保密协议,由秦、安各支付190万元,换取林不得提告并销毁搜证资料,但此事竟被报上媒体,秦怀疑林家人泄密并追讨380万元返还金获胜诉,不过林名下已无资产,秦再次提告追讨,法官今判林母须代为支付380万元。

秦绫谦指控,夫妻俩2015年结婚后,因价值观落差、家庭诸多摩擦,秦决定搬回娘家,双方早已形同陌路。

2016年9月深夜,林炳辉率征信社闯入安男淡水住处,拍下秦与安共处一室画面,还扬言要爆料媒体、提告威胁,秦考量自己身为知名主播,避免影响声誉,双方签订保密协议,由秦、安各支付190万元,汇入林母帐户,但林须将搜证资料销毁,不得向任何人泄漏,双方离婚。

不料此事竟被媒体大幅报导,秦怀疑林家人泄漏给媒体,违反协议内容,提诉请求返还190万及惩罚性违约金190万,获法院判准。

秦拿胜诉判决对吴男强制执行时,却因林名下已无资产,仅剩邮局存款1250元,秦认为当时签订保密协议时,秦、安将钱汇入林母户头,并再次提诉请求返还寄托物,要求林母须将380万元汇给林炳辉,再转给秦代为受领。

林炳辉辩称,2012年间他独自成立鸿辉生物科技公司,向林母借贷500万元,作为周转、采购原料与设备等资金,不料后期公司亏损严重,2015年6月倒闭,他已将秦女等人汇款的380万元拿去清偿还给母亲,双方并无寄托关系。

承审法官认为,林母无法举证林炳辉有向她借贷500万元,且林父、林母曾在讯问时透露,「380万被征信社就拿走200 万元,吴家人只有拿到180万元,秦自己骗婚又爆料,不能只赔偿吴家人200万元」等,可见林男称跟母亲有借贷一事并非事实,今判秦胜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