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官砸315万抓奸不成反遭判刑 怒向征信社讨钱获判还280万

▲女士官砸大钱雇征信社抓奸,却遭判刑定谳。最高法院判决征信社须返还大部分的费用。(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家住高雄的杨姓女士官发现丈夫外遇,上网找了征信社,前前后后花了近315万元请征信社抓奸。结果到旅馆抓奸不成,自己反遭「无故侵入住宅」判拘役15日定谳。杨女不满,起诉请求征信社返还不当得利,最高法院审理后,判决征信社须返还280万元确定。

判决指出,杨女与丈夫结婚后育有一子,但她发现丈夫疑似外遇,因此在2022年1月间,上网搜寻征信社,并与某知名征信社联络,双方一开始约定服务内容为「外遇搜证」,报酬98000元,杨女给付88000元。

过没几天,征信社副总经理打电话来,鼓吹杨女要「抓奸」,还说「若抓奸成功当下谈和解金钱就会冲还回来」。杨女被说动,双方决定更改服务契约,原本的报酬尾款1万元不用给付,改签定抓奸契约,报酬为300万元。杨女依约陆续给付。

又过了一个月,征信社的秘书长又跳出来,说抓奸后要打官司,必须先支付律师费6万元,杨女不得已,只好给钱,总计陆续支付3148000元。三天后,征信社告知杨女,丈夫已经与外遇对象投宿台中国军英雄馆,杨女随即自高雄北上台中。她与征信社3名员工,在凌晨1点多谎称是旅馆人员,因为地震要检查线路,骗开丈夫开门后,4人持摄影器材冲入房内摄影。

丈夫虽然穿着四角裤,但4人却没有找到确实的外遇证据。丈夫提出刑事告诉,杨女等4人最后被依照「无故侵入住宅罪」判处拘役15日、得易科罚金1万5千元,杨女并获得缓刑2年定谳。杨女不满砸大钱抓奸竟落空,还被判刑定谳,因此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征信社返还不当得利300万元。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后,一审高雄地院重新审酌征信社的服务内容,最后改定服务费用为20万元,因此判决征信社必须返还280万元。上诉二审后,高雄高分院也采信一审观点,驳回征信社上诉。征信社不服,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也采信一二审观点,7月底驳回征信社上诉,全案确定,征信社要返还杨女2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