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350万换缓刑 法官打脸拒「有钱判生、无钱判死」

枪弹示意图。(图/记者陈丰德翻摄)

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桃园经营模板工厂的许姓老板,因非法持有可发射子弹、具有杀伤力之改造手枪4支,被桃园地方法院刑事庭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开庭期间,许男辩护律师曾向法官表示,愿以支付350万元公益捐款方式请求法院予以缓刑,法官认为若开此先例,恐遭一般社会大众萌生「有钱判生、无钱判死」之讥,故驳回其请求。

警方去(106)年在许姓男子的工厂查获非法枪械4把、子弹53颗、霰弹5颗、弹壳4颗等,当时许男辩称遭黑道威胁,因此向绰号「阿来仔」之成年男子购买并持有以上枪弹。

法院审理时认为上述枪弹具杀伤力,使用时动辄造成死伤,非法持有危及社会秩序安宁,但因许姓男子犯后坦承犯行态度良好,法官衡量他在此之前没有任何犯罪前科纪录素行尚可,在综合考量其犯罪动机目的家庭经济状况情形,处以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科罚金10万元,罚金如易服劳役,以1000元折算1日。

在审理期间,辩护律师以许姓男子是正当生意人资力丰厚、事业版图很大,购买持有那些枪弹是因为遭受黑道恐吓,为保护家人员工,并表示愿意支付350 万元之公益捐款,请求给予缓刑。

法官认为,我国为枪枝管制国家,持有具杀伤力改造枪弹,若不重罚无法有效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与人民之生命财产,且被告持有之枪弹数量不少,俨然拥有一小型军火库,如稍有情绪控管不慎,则造成之危害杀伤力难以估计。即使受到黑道之威胁,仍可透过向警察机关报警请求保护,或雇用民间保全等方式以保障其身家、员工安全。

如同意被告及辩护人所称愿以公益捐款方式而谕知缓刑之判决,恐遭一般社会大众萌生「有钱判生、无钱判死」之讥,故以刑度已逾有期徒刑2年为由,驳回被告与辩护律师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