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生产贩售「安心口罩」 无良厂商捞1500万黑心钱遭判刑

硕顶公司无照生产贩售「安心口罩」近580万片 大赚1500万元黑心钱,台中地院依违反《药事法》判黄姓负责人徒刑3月。(资料照片)

中市硕顶精密公司未取得卫福部制造医疗器材许可证,在去年1月间被查获违法生产「安心口罩」医疗口罩,贩售近580万片,不法获利高达1500多万元,台中地院依《药事法》未经核准擅自制造医疗器材罪判黄姓负责人徒刑3月、另3名共犯2月徒刑,均得易科罚金;硕顶罚金10万元,犯罪所得没收,可上诉。

硕顶公司未领有卫生福利部核准的制造医疗器材许可证,黄姓负责人于2020年8月起设计印有「防疫口罩捕捉病毒的关键原料熔喷布」及「用途:防止飞沫传递,过滤微生物、体液及微粒粉尘」等字样的口罩外盒,交由硕顶公司李姓总经理、周姓会计及顶善公司陈姓行政人员等人,在同年9月起在工厂违法生产「安心口罩」,并对外贩售。

黄男等人在2021年1月5日取得制造许可证前,共销售约579万余片违法口罩,不法获利新台币1571万余元。

黄否认犯行,辩称「安心口罩」并非双钢印口罩,不属于医疗器材,且硕顶具有医疗器材制造业、贩卖业药商资格,口罩外盒误用文字,属于过失。其他3人则辩称只是依照黄男指示工作。

法官认为,「安心口罩」印有「捕捉病毒」、「防止飞沫传染、过滤病毒」等文字,符合医疗器材定义,至于外观是否标注「MD」及双钢印,主要是用来区别是台湾制造或国外输入,并认定黄男有贩卖医疗器材犯意。

法官审酌硕顶公司后续在2021年1月5日取得卫福部核发医疗器材许可,依违反《药事法》,判硕顶公司罚金10万元,黄男3月徒刑、其余李、周及陈各2月徒刑,犯罪所得1571万余元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