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黑心商猖狂...违法贩售「伪劣口罩」 官方出招:最高判无期徒刑

新冠肺炎疫情延烧之际,大陆出现许多黑心商,违法制造口罩。(口罩示意图/ETtoday记者摄)

记者洪珮瑄综合报导

随着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续扩散,口罩供不应求,一夕之间成为稀缺品,甚至有不少大陆商家看准商机生产黑心口罩。对此,大陆两高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严惩恶意提高价格或偷工减料的商家,最高将判处无期徒刑。

环球网报导,大陆警方近日侦破多起「天价口罩」、「伪劣口罩」、「三无口罩」等案件。在这些案件中,业者不法贩售低价收购过期口罩,改造后再高价对外售出;有些则没有经过生产许可,就销售假冒的伪劣口罩;有些甚至没有显示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者名称

据悉,这些「有问题」的口罩,生产出来都被打上「医用」等字样,对外进行销售。对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潘自强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问题口罩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据《意见》中明确规定,将依法严惩制造假口罩的黑心商。

据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意见》中显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外,《意见》中也规定,将过期口罩重新包装,再高价对外销售的行为,尽管未以「医用口罩」的字样对外销售,但销售额满5万元人民币台币约21.5万元),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高也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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