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法初审 食品违法添加最高处无期徒刑、罚1500万

▲百吨毒淀粉销毁。

记者陈佳雯综合报导

为了让台湾民众「吃得安心」,立法院社福卫环委员会30日初审通过《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草案预计于31日院会中拚三读通过。草案当中规定,对于业者在食品中进行「违法添加」的罚责,初审通过最重可处无期徒刑;依情节轻重,可罚新台币6万到1,500万罚金

《食品卫生管理法》初审通过关键的的罚责法条,对于业者在食品中「添加未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添加物」的罚责,委员会初审通过最重可处无期徒刑;罚金部分,依情节轻重,可罚新台币6万到1,500万罚金。

此外,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会中也通过附带决议,希望由卫生署从罚金中拨款建立「食安受害基金」,作为日后受侵害的消费者进行团体诉讼的补助费用;同时让消费者可以依受害情节轻重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