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愤怒鸟马克杯互殴 超商店员、女客同判拘役

▲出示验伤单,抢愤怒鸟妇人控超商。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连锁超商7-ELEVEN去年8、9月间推出「愤怒鸟马克杯集点活动,台中一名江姓女子已搜集到7款,独缺的经典款「红鸟」,填单预购后强行带走展示架上马克杯,超商钟姓店员阻止,双方发生拉扯互殴,检察官认为是报复性攻击行为,各依伤害罪起诉,台中地方法院各判2人拘役20天。

台中地院19日公布的判决书指出,知名连锁超商7-ELEVEN在民国101年8月间,办理「愤怒鸟个性马克杯」商品的集点活动,消费满5点加69元就能换购,一共8款造型;由于愤怒鸟马克杯严重缺货,须采用预购方式才能购买,且随机出货,无法挑选颜色

已搜集7款,为了红鸟大打出手

42岁的江姓女子为了搜集剩下最后一款「红鸟」马克杯,去年9月1日晚间前往台中市西屯区汉口路门市购物,发现店内有她想要的红色愤怒鸟马克杯,完成加价预购程序后,拿走马克杯想要离去,遭店员阻止,另一名店员钟姓男子(33岁)见状趋前告知江女马克杯是展示品,想要取回遭江女拒绝,双方互殴都挂彩愤而提告。

检察官审理后认为,双方都在对方已无打算还手,或没有攻击行为时,又再去攻击、挑衅对方,那是报复性的攻击行为,不算是正当自我防卫,依伤害罪将两人起诉。

对方已无还手再呼巴掌,同遭起诉

判决书指出,钟男及江女坦承相互拉扯、互打嘴巴,但钟男辩称,是江女不愿意放手,才会让眼镜打到。江女说,是钟男反折她的左手食指拇指不肯放,致其左手臂、左手挫伤,头部、左脸受伤。

法官根据超商监视录影画面,2人各自伸手拉扯马克杯,僵持时间长达6分钟,认为2人所辩为犯后狡饰卸责之词,不足采信,且审酌2人素不相识,只因愤怒鸟马克杯可否作为兑换的物品发生口角争执,徒手殴打对方,没有达成和解,依伤害罪各判处拘役20天,得以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