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女子接到小三电话 怒将老公砍死在家中

(原标题苏州女子接到小三电话 怒将老公砍死在家中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公诉机关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某,女,1975年5月25日生,汉族小学文化个体经营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1月7日凌晨,被告人张某某在苏州市姑苏区金新城中海玉景湾15幢2809室家中,因感情纠纷被害人赵某甲发生口角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某用斧头多次砍击被害人赵某甲头部,致其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赵某甲系头部遭受他人锐器砍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辩护人提出,本案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杀人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其存在一定的精神抑郁,被害人对案件引发有重大过错,被告人在姑苏区检察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依然适用,建议对张某某判处14-15年有期徒刑。

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赵某甲于2004年9月18日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再婚。2018年11月7日凌晨,被告人张某某在苏州市姑苏区金阊新城中海玉景湾15幢2809室家中,因怀疑被害人赵某甲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交往等琐事,与之发生口角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在冲突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某用事先准备的斧头多次砍击被害人赵某甲头面部等处致其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赵某甲系头部遭受他人锐器砍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案件起因

被告人张某某的供述,一女的打其电话还加其微信,说她和赵某甲有男女关系。这女的是其阳澄湖厂里姓高的仓管员,她说她已经怀孕。其听说过赵某甲在外面有个小孩,不确定是不是真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小高的。其知道赵某甲有外遇后就跟他闹,让他净身出户,赵某甲不肯真的和其离婚,他就求其,还给其写了好几张欠条内容都是房产所有权全部归其,并保证断绝和其他女人的关系。

2018年11月5日,其和赵某甲吵过架,晚上其在苏州家中,他在丹阳,其给他发视频他不接,后来他就关机了。其给婆婆李某甲打电话,婆婆说赵某甲生气跑掉了。晚上10点半左右,其开车去丹阳的厂里,看到赵某甲在睡觉,其就骂了他几句,当晚就睡觉了。11月6日早上9点左右,其和赵某甲都在丹阳的厂里,赵某甲让其去买一把斧头放在厂里,让工人砧板用。其开车到路边一家五金店,想着苏州的五金店也需要一把,所以就一起买了两把,并将其中一把放在自己车上,另一把带回厂里。吃过午饭其和赵某甲各开一辆车回苏州,到苏州大约下午两点半,回家的时候其就顺手把装着斧头的衣服袋子上楼

晚上12点左右,其听到赵某甲回来的声音,其醒了闻到他身上香味,就骂他贱,又去外面找女人了。两人就争吵起来,他就打其,其跟他对打。其打不过他,就跑到厨房去找刀,因为以前每次打架其只要拿刀吓唬他,他就会停手。其想起从丹阳买的其中一把斧头带到家里了,就拿着那把斧头回到卧室吓唬赵某甲,他不理其,其把斧头顺手放在床头柜上面,两人躺在床上休息。当时他躺床上水果,其听到他嘴里发出吃东西的声音,心里烦就说“你不要脸,在外面找女人,还有脸吃我剥的水果”。两人又吵起来,其先用拳头准备打他,他用手挡,就又打了起来。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作案工具斧头一把,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