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江苏女子醉后留宿男闺蜜家,误将闺蜜当老公,在家遭2次强奸

“择友乃人生第一要义,一生之成败,皆关乎朋友之贤否,不可不慎也!”交友确实是一门不可多得的学问,凌驾好友之上的,关系更为亲密的则为闺蜜。

但随着“闺蜜”一词的滥用,闺蜜大多都良莠不齐,男闺蜜更是成为了危险代名词,江苏一女子安慰失恋的男闺蜜,陪他喝酒,醉后留宿男闺蜜家,却遭两次QJ。

张丽琴与王龙是大学时期的校友,一个在学生会、一个在篮球队,本来两人没有任何交集,但因为一次校外活动认识了,张丽琴对这位阳光帅气的体育生抱有一些好感,大学毕业后两人又在同一个城市工作,每逢节假日两人都会一起聚餐。

张丽琴有男友,王龙也有女友,两人只是男女闺蜜关系。

两人关系如此亲密,张丽琴男友自然有所不满,总是让她保持距离,两个人拉拉扯扯像什么样子;每一次的情侣约会,都会变成四个人的聚餐,而张丽琴跟王龙似乎不顾及另外两人的感受,聚在一起就会打打闹闹。

因为这件事,张丽琴男友也没少生过闷气,自从工作发生调动,两个人更是聚少离多,她跟王龙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频繁,两人一起上下班,一起吃饭逛街,关系远超一般朋友,没有男友的介入,这种友情的平衡被打破了。

连张丽琴男友都忍受不了两人的暧昧态度,王龙的女友同样非常排斥,两人经常因为这件事吵架,王龙女友一气之下提出了分手。

2017年5月初,张丽琴接到王龙电话,一听男闺蜜失恋,她急急忙忙赶到出租房安慰他,让他想开一点,并表示他还会遇到更好的女孩,王龙连连叹气,哀声怨道,拿出一瓶红酒,让张丽琴陪着他一块喝。

两三杯酒下肚,两人打开了话匣子,聊了很多,又提到了大学时代;借着酒劲,王龙半开着玩笑说从大学时期就喜欢上她了,只是那时候胆子小,追她的人又多,他怕被拒绝,怕被疏远才以朋友的身份待在她身上。

张丽琴也明明白白说出了对她的感受,她虽然对王龙有一定的好感,但她只是觉得他这个人不错,王龙并不是她喜欢的类型,更何况她已经有男友了。

随着聊天的深入,张丽琴愈发察觉到不对劲,王龙一直在讲两个人的关系,还向她表白,希望她能够分手跟他在一起;张丽琴婉拒了他,只当是酒后的胡言乱语;王龙醉眼一眯,没有继续说下去,继续跟她喝酒。

张丽琴不胜酒力,喝得头昏眼花,眼看天色渐晚,她只能在王龙家借宿一晚;她对王龙非常信任,至少相信他不会趁人之危。

东野圭吾说:恨不知所起,深入骨髓,是最冷的人性。

人性最难以捉摸,当张丽琴拒绝他的时候,他就“恨”上了她,王龙之所以留在这个城市都是为了她,跟女友分手也是因为她,每次她的麻烦、困难都是他陪在张丽琴的身边,为什么张丽琴会拒绝他?

这样的念头折磨着王龙,看着走路摇摇晃晃的张丽琴,一个疯狂的念头浮现。

王龙扶进房间,原本性格沉稳的他变得言语轻佻,更是对她毛手毛脚,张丽琴想要推开他,但因为醉酒,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力气;王龙彻底撕破了伪装,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

第一次犯罪结束后,王龙并没有离开房间,他躺在张丽琴身边,再次向她表白,并实施了第二次犯罪,一直折腾到凌晨,此时她酒醒了大半,张丽琴穿好衣服,慌慌张张的跑了出去。

张丽琴也考虑过报警,但这种事传出去男友该怎么看她,同事又会怎么看她,她觉得很丢脸,放弃了报警,她也不敢给王龙打电话,忧心忡忡地过了一个星期。

同样担心的还有王龙,他也怕张丽琴报警,但等了一个星期都没听到风声,张丽琴的隐忍再次刺激他的邪恶欲望。

5月12日,张丽琴下班回家,刚走到家门口王龙就出现了,他苦苦哀求张丽琴原谅自己,还表示会补偿她;张丽琴不想见他,打开家门后就准备关门,没想到王龙强行闯入,再次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

张丽琴再也忍受不住了,若是继续隐忍下去,王龙还会继续对她施暴,她崩溃报警。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将王龙抓获归案,对于QJ张丽琴的行为,王龙供认不讳,承认了犯罪经过。

根据《刑法》规定:违背被害人意愿,采取暴力、胁迫或伤害等手段,强行发生关系的,构成QJ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王龙实施第一次犯罪时,虽然没有采取暴力或胁迫手段,在趁被害人张丽琴醉酒时实施QJ,此时张丽琴处于无法反抗时期;案发前,张丽琴明确拒绝王龙的表白,可以确定张丽琴不愿发生关系,其行为属于违背女性意志,构成QJ罪。

在一周后,王龙强行闯入张丽琴的房间,采取暴力手段第二次实施犯罪,同样构成QJ罪。

虽然最后的结果没有公开,但先后两次犯罪,其行为相对恶劣,刑量应该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男女之间到底有没有纯真的友谊呢?这个问题不能一杆子打死一船人,纯真的友谊确实存在,但需要慧眼识人。

《回顾 江苏女子醉后留宿男闺蜜家,误将闺蜜当老公,在家遭2次强奸》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