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北京一少女邀姑父家中做客,吃完饭后,在家中遭2次强奸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生而为人,我们虽然做不到“无善无恶”,但至少应该分清楚善恶的界限,不能违背自己的良知。然而现实中却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为善去恶”,还是在欲望的洪流之中丧失了良知,走向了罪恶的深渊。

2014年发生在北京的这起案例,就让我们看到了人心底的恶意是如何一步步生发,在黑暗之中犯下重重罪恶。女子邀姑父家中做客,吃完饭后在家中遭到对方2次QJ,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那么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最后的结局又会如何呢?

小华(化名)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家境虽然不富裕,但父母却给予了她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的关爱,以至于她的童年是在无忧无虑中度过的。除父母之外,从小与小华关系最亲近的还数住在隔壁的姑父赵某一家,因为姑父家只生了两个儿子,所以对这个侄女尤为疼爱,有什么好东西都想着给小华留一份。

这个时候的小华不会想到,就是这位从小疼爱自己的姑父,竟然会长大之后向她伸出毒手。随着年纪一天天增大,当初那个活泼调皮的小屁孩已经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不仅面容生得越发清秀,身材也变得凹凸有致,在学校那可是班花一般的存在,自然有不少血气方刚的男同学望着她垂涎欲滴。

小华没有注意到的是,除了父母外她最为依赖的姑父赵某,平日里望向小华的眼神,也随着她年龄的增大,逐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原来,这个赵某并不是一个老实人,早年间酒因为在外边沾花惹草气走了自己的妻子,只留下他和两个儿子相依为命,加上身边已经许久没有过异性的身影,内心早时常感到蠢蠢欲动。

事情发生是在2014年10月4日,因为当天是小华的生日,她早早亲自邀请了姑父一家来家里吃饭,饭桌上,两家人有说有笑,气氛相处得十分融洽。帮小华庆祝完生日后,孩子们去到了一旁玩耍,大人们则留在桌上喝酒。或许是借着生日的好日子,几个人酒兴大起,一杯又一杯烈酒下肚,结束时早已经喝得昏昏沉沉。

酒席散去后,尚且保持清醒的赵某带着孩子回家休息,小华的父母因为不胜酒力,早已经是醉倒在床上。小华在为父母简单地整理好事务后,便也上了床,结果才刚想睡下,就听见门外传来了动静,原来是姑父说是有事要和她商量。两个人在房间里聊了几分钟后,赵某便起身离开了,小华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也没有多想。

直到睡了一会儿后,小华突然感觉到似乎有人在掀自己的被子,睁开就发现姑父赵某站在床边看着自己,这下可把她吓坏了,赶紧从床上坐起来神情严肃地问对方想要干什么。谁想赵某二话不说就把她扑倒在床上,任由她怎么反抗也无济于事,就这样遭到了赵某的两次QJ。

事后,看着满脸泪痕、痛苦不已的小华,赵某还恬不知耻地叮嘱她不要将这件事情告诉她父母。然而小华早就过了不谙世事的年纪,明白赵某的行为意味着什么,在他前脚刚离开后,后脚就跑去敲开了父母的房门,一一将自己被姑父QJ的事情告诉了他们。

得知此事后,小华父母在极大的愤怒与悲伤之下,醉意瞬间消散,思量再三后最终选择了报警处理,要让赵某为自己无耻的行径付出代价。警方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还躺在床上熟睡的赵某带回了警局。面对警方的质询,赵某却还想着否认自己的罪行,一口咬定自己喝多了,根本就不记得发生了什么。

好在事情发生后,小华受到QF的证据得到了完整的保留,无论赵某如何狡辩,都难以掩盖他犯下的重重罪行。可想而知,赵某采用暴力手段,在违背小华意愿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关系的行为,已经触犯了QJ罪,注定难逃法律的制裁。

QJ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X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法庭上,赵某的辩护人称赵某系偶犯、初犯,饮酒后做出的行为属于激情行为,没有潜在动机,企图以此为他减轻罪行。然而法官并不会听信他们的一面之词,经过审理后最终以QJ罪判予了赵某五年的有期徒刑。原本这起案例到这里就得以结束,然而赵某却以证据不足提起了上诉,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

回过头来看这起案例,赵某作为从小看着小华长大的亲人,在恶意的驱使下犯下如此不可饶恕的罪行,对小华的身心造成了难以修复的伤害。原本就应该为此赎罪,然而他却三番五次地为自己开脱,完全没有悔改之意,可想而知他心底的恶意有多么可怖。这样的人一旦逃脱法外,今后必定会将悲剧重演,所以更要严厉制裁。

(《回顾 北京一少女邀姑父家中做客,吃完饭后,在家中遭2次QJ》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本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