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男夜店带2女回家 闺蜜倒头睡…她被喂FM2遭性侵

李男夜店搭讪小美小雅,并将两人带回住处。(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邹镇宇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李姓男子到夜店搭讪女子小美(化名),见小美朋友喝醉便邀约到租屋处休息。没想到,李男竟趁机喂毒、脱裤性侵得逞。台北地院一审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以欺瞒方式使人施用第3级毒品罪」,判李男5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起诉书指出,李男2019年7月14日凌晨2时在台北市夜店「AI」搭讪小美及小美朋友小雅(化名),3人到李男的包箱内喝酒狂欢,直到凌晨4点小雅喝醉,李男想将小雅偷带回家被发现,才对小美说「先一起回我家休息」。

李男将酒醉不醒人事的小雅带到床上,转头拿了一颗FM2(俗称约会强暴药丸谎称酒药,给意识清醒的小美服下;李男发现小美意识仍清醒,便拿出成分不明的红酒要小美喝,但因味道奇怪,小美喝了几口就摆放一旁

▲李男拿FM2喂食小美,脱衣性侵得逞。(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李男不死心,再次拿FM2给小美服用,小美假装吞下,趁李男不注意吐出,并到床上躺下休息。没想到,李男以为事成,跑到小美及小雅熟睡的床上,先强行脱小美的衣裤徒手抚摸大腿下体得逞,但因小美不断反抗而作罢,转而将狼爪伸向旁边睡着的小雅。

此时,李男的室友突然回家,小美趁机报警求救,并将吐在地上的FM2药丸捡起当作证物提告。据《联合报》报导,李男坦承有搭讪,否认性侵、拿FM2药丸喂食等行为,但小美指证历历,药丸检验确实为三级毒品FM2。

法官认为,李男用欺瞒的方式趁人身体不适后强制猥亵,造成小美等人身心受创,且为坦承犯行狡辩,又未和被害人解,可见毫无悔意;另外,李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以欺瞒方式使人施用第3级毒品罪」及《刑法》「以药剂犯强制猥亵罪」,2罪应从较重的罪名处断,因次依法判5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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