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带超商店员回家偷吃 被男友「神套话」辩遭性侵提告

▲某女子邀熟识的超商店员到家里聊天,发生性关系,被同居男友已「我有装针孔录影」的谎言套话,于是辩称遭性侵,还告上法院。(示意图达志影像/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妙龄女子已有同居男友,却偷吃住家附近的陈姓超店员,2度回家嘿咻;隐约察觉的男友谎称家里有装针孔摄影机,让她坦承与陈男嘿咻,但辩称遭受性侵。新北地检署调查原告若真受性侵,为何不告诉男友?又为何与陈男发生第二次性关系?认定原告反应与遭受性侵之常情有悖,将全案不起诉。

女子向检方指控,她因为常去超商买东西,因而与担任夜班店员的陈男熟识,2014年8月25日,对方打电话说要到她租屋处休息,她让他进来,却闻到浑身酒气,随后就被强抱强吻,头还被压到其生殖器处强迫口交,进而再遭到性侵,几天后对方又酒醉而来,再度性侵得逞。

陈男到案后则指出,女子2014年7月某日打电话来说自己心请不好要人陪聊天,他于是买了酒前往她家,并在她聊到哭泣时温柔说「想哭可以到我怀里哭」,随后自然发生性行为,2周后女子又邀他去她家,两人发生第二次性关系;没有想到,女子的男友与父亲居然1个月后找上超商索赔10万元,有女友的他因为担心奸情曝光,同意赔偿。

全案闹上法院后,大家都向原告男友问性爱录影在哪?结果他竟回答根本没有性爱录影,装针孔云云都是他为了套女友话而瞎掰的谎言,让原告大呼上当;检方则以罪证不足,将全案不起诉。

★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today东森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