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商三井愿付8.5亿赎船 上海法院解除扣押令

▲4月22日,被扣押的日本三井株式会社轮船停泊在浙江马迹山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21日就法院对日本商船三井公司涉华诉讼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回答了记者提问,称本案与中日战争赔偿问题无关。(图/CFP)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中日关系紧张之际,上海海事法院日前执行生效判决,将扣押在浙江嵊泗马迹山港的商船三井株式会社的BAOSTEEL EMOTION轮,作为赔偿大陆中威轮船在二战期间遭受的财产损失。上海海事法院24日表示,三井公司支付29亿日圆(台币8亿5800万元)的赔偿金后,遭押扣押的一艘三井公司轮船已获得释放。

这起案件源于1936年10月,当时的「大陆船王」、中威创办人陈顺通将「顺丰号」、「新太平号」租给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但隔年中日开战,租约期满后,两艘轮船却下落不明。

大同海运宣称,轮船被日本军方依法捕获」。但1947年中威向驻日美军国民政府求援后得知,两艘船早在战时沉没。陈顺通一病不起,郁郁而终,之后陈家人持续在东京、上海提起诉讼。

1988年,第三代陈震陈春组建来自大陆、香港台湾及美国的56人律师团,起诉大同海运从1937年8月起没再付租金,还船日期过后仍占有和使用货轮直至沉没,向收购大同海运的日本三井船舶株式会社追索租金及损失20亿元人民币(约新台币98亿)。

上海海事法院于2007年12月7日作出判决,三井支付及赔偿原告租金、营运损失、船舶损失及孳息。2010年8月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终审判决。2010年12月23日,大陆的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被告的再审申请。

不过船公司一直没有理会有关裁决,法院于是扣押商船三井一艘28万吨轮船作为赔偿,三井公司与日本政府商讨后才决定服从法院的裁决,希望尽快解决事件以免影响公司的运作

海事法院的声明说,「法院在2014年4月24日上午8时30分裁定,解除对Baosteel Emotion船的扣押。」海事法院说,三井已经「履行义务」,缴付赔偿金与额外的约39万美元(约新台币1182万元)法庭费用

《日本时事通讯社》说,因为战时的财产损失而扣押日本企业在中国的现有财产,是极罕见的事例。背后原因是首相安倍晋三参拜靖国神社等历史问题引发中日关系恶化,是中国想借此打压日本的重要手段

共同社评论,在当前中国二战劳工诉讼案相继提出的情况下,如果原告胜诉的话,不排除日本企业在中国国内资产,会遭受同样扣押的可能性

不过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21日的记者会上说,该案是普通商事合约纠纷案,与中日战争赔偿问题无关,中方坚持和维护《中日联合声明》各项原则立场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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