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6.4亿已履行1/3!王思聪官司案和解...法院将解除限制消费令

北京法院近日将陆续解除对王思聪采取的执行措施。(图/CFP)

记者洪珮瑄综合报导

大陆「千亿富少」王思聪在今年11月初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人民币1.5亿余元(人民币,下同,约新台币6.4亿),以及必须遵守限制消费令,不过随后他又因未履行还款义务,被查封名下动产、不动产。据悉,他日前已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共5,000万元(台币约2.1亿元)。

综合陆媒报导,王思聪过去因旗下娱乐公司合约纠纷,在11月19日被上海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限制的内容包括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以及在星级以上旅馆酒店消费等。限制消费令中提到,王思聪此次未履行给付义务的是一家名叫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据大陆执行讯息公开网查询显示,法院在11月19日向王思聪下达了限制消费令后,又因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在当月22日对王思聪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其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财产

红星新闻报导,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在12月23日向法院提交解除查封、冻结、限制消费措施的申请。而北京二中院将对该案作结案处理,并陆续解除对被执行人王思聪采取的执行措施。

北京二中院相关负责人透露,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珺娱(湖州文化发展中心、王思聪仲裁纠纷一案,已在该院和解;经双方当事人积极协商,已在今年12月2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5000万元(台币约2.1亿元)。目前,和解协议约定的剩余款项支付期限尚未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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