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狂调解 亿元官司缠讼13年 在最高法院握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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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前高雄市无线网路共用平台建置案,2家厂商因亿元工程的施作问题闹上法院,官司打了13年、历经更二审,最后依最高法院的调解新制度,在调解委员苏茂秋优遇庭长及洪进东苦口婆心劝谕,2家厂商握手言和、和平解决问题,并表示未来还有合作机会。
最高法院今年3月1日实施调解制度后,至今有多达36案进行调解,其中11件调解成立;最高法院与事实审调解程序不同,是由分案后的承审法官,对于由调解可能的案件提出试行调解,目前仍有许多「重量级」的民事争讼案件在调解进行中。
这起双方提存担保金合计逾亿元的官司,是因数位通国际公司先前因承揽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无线网路共用平台建置(含台电公司协助治安重点地区安全维护设施)」采购工程,负责工程中关于「无线网路骨干及网路基地台建置及无线通信」项目,但遭仲琦科技提告。
仲琦与数位通在2004年签立「高雄市无线网路共用平台建置契约书」,仲琦科技主张依约将其权责项目施作完成,但因对方建置的无线网路频宽不足,且无法克服技术困难,相关网路影像传输状况不良,以致市府无法验收合格。
仲琦科技主张,无法验收的原因是数位通造成,且对方也未对高雄市政府提起诉讼请求工程款,数位通以不正当手段阻止两造契约之付款条件成就,须给付仲琦科技7291万多元。
但数位通也提反诉,指对方未依约完成各阶段预定之工程,且未经高雄市人员及系统整体测试合格,致使无从收取业主给付款项,且数位通已遭高雄市政府解除契约,无给付义务;这起官司争讼13年后,经最高法院承审法官提调解后,顺利和解落幕。
此外,最高法院也有离婚家事案件调解成功的首例;夫妻诉请裁判离婚案,一、二审判决后,最高法院在苏茂秋优遇庭长、委员蔡忠雄帮忙协调劝谕下,当事人合意离婚,且一并就子女扶养费用等负担、剩余财产分配等达成调解,各自撤回对他方其他之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