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詹森林突劝府院和解 绿委解读「调侃口气」

民进党立委吴思瑶(左)、钟佳滨(右)7日举行「不信公义唤不回,不容宪法尽成灰」记者会。(姚志平摄)

宪法法庭昨针对《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言词辩论,大法官詹森林突扮演和事佬,询问立法院和总统双方有没有和解可能。民进党立委钟佳滨认为,这个调侃的语气大家听的清楚,意思就是扩权是殆无疑义的。民进党团干事长吴思瑶表示,詹的意思就是蓝白立委,要不要把这个违宪的修法吞回去。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召开「不信公义唤不回,不容宪法尽成灰。尊重宪法法庭 捍卫宪政精神」记者会,党团干事长吴思瑶、立委钟佳滨出席。

詹森林昨询问立法院和总统双方有没有和解可能?并称就是要麻烦立法院删掉总统国情报告的规定,但也请赖清德总统履行承诺及义务,到立法院报告。

对此,钟佳滨表示,昨天出现两三次类似这样不是那么严肃的法庭上审理时应出现的画面,一个就是鉴定人董保城教授,拿便利贴在额头上,另一个大概是詹森林以一个比较调侃的语气,希望关系立法院代表,考虑是否将总统赴立院国情报告相关职权扩权条文收回。

钟佳滨指出,詹森林说如果总统愿意遵守选举承诺到立法院报告,立法院不要修这个法,这个调侃的语气大家听的清楚,意思就是说,整个后来《立法院职权行使法》15-1到15-4,扩权是殆无疑义的,不应该修这样的法。

钟佳滨认为,不修这样的法,总统就没有到立院做国情报告的义务,也不要进行实质备询,但是总统还是可以去立法院跟大家说说话;詹森林希望总统以政治承诺的方式去进行国情报告,而不是因着违宪的法律义务到立法院备询,这就是詹大法官,透过调侃语气,给立法院代表蓝白几位委员的建议。

钟佳滨提及,关注到宪法的沿革与流变,总统国情报告历经国民大会,几经波折,转移到立法院,考量到当年,前总统李登辉在第2、3届国民大会所进行的国情报告,2000年之后7次修宪完成后,从来不曾再发生过总统到立法院国情报告,就可以说明,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第三项「立法院于每年集会时,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其实只是因着修宪留下的「盲肠」而已,根本不需要入法,也非宪法上对于总统或立法院真正的义务。

钟佳滨说,所以后来有教授提到非真正的义务,宣示性的、不具约束力的,既然这样,就也不是一方之权利,也不是他方之义务,就是宪法上经过宪政流变留下的盲肠,2000年后没有用过。他说,大法官调侃式的建议,已经充分说明,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15条之1到之4相关的扩权违宪属性,非常清楚。

民进党团干事长吴思瑶表示,来补充一句白话文,詹大法官的意思就是,不可以透过修法,来明定宪法没有课予总统的义务,简单讲,蓝白立委,要不要把这个违宪的修法吞回去,这是非常清楚的,请蓝白委员应当自制、收敛的一个提醒。

吴思瑶说,但事实上这个法已经三读,总统也已经公告,现在程序还就是走到宪法法庭,最终是失效还是合宪留待宪法法庭最终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