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渑池法院:装饰装修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近日,渑池县人民法院仰韶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案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装修合同,后因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款项支付等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激化,甚至一度影响到了双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案件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语激烈。承办法官及时安抚了当事人的情绪,并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耐心细致地分析案情,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通过多次沟通、协商,逐步缩小了双方的分歧,承办法官又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同时,还积极运用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各自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明辨是非,理性对待纠纷。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装修公司自愿扣减5000元的装修款,原告表示同意,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以及法官们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和担当。

今后,渑池县法院仰韶法庭将继续秉承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提升审判质效,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情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张惠贤 代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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