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引纠纷,江夏五里界法庭巡回审理促和解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杨紫玉 向玲

4月12日上午,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五里界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某农业公司与种植专业户王某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并邀请了村委会民调主任参与调解,部分村民旁听庭审。经承办法官充分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王某当场向某农业公司支付租金,该案成功案结事了。

2017年,某农业公司从五里界某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引进专业生产设备设施,平整土地、修缮沟渠、浅埋滴灌,以现代化农业技术提高产量。王某是种植户,与某农业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期8年,在该村承包6亩地进行耕种。租赁两年后,王某对该地耕种条件及租金价格提出异议,但双方未能协商一致。2023年10月,王某提出解除合同。其后,某农业公司向王某催要租金未果,遂将王某起诉至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五里界法庭。

庭审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对土地腾退时间、租金计算方式均有异议。法官与村干部根据庭审调查的事实,共同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某农业公司主张放弃违约金,王某当场向某农业公司支付剩余租金,该起纠纷就地化解。

此外,承办法官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发现某农业公司在该村推行标准化农业生产、引进现代化农业技术,建设蔬菜大棚、招揽种植专业户、种植优质品种,有效提高了农产品的品质与产量。但该公司在租户管理、退租交接、证据留存上存在不足,为规范企业经营,法官及时给予专业法律指导。同时,针对王某的情况,法官建议其应在充分商议合同条款后再签字,避免出现口头承诺与合同内容不一致,导致双方事后产生争议,在解除合同前应提前通知出租方,做好土地交接,以免己方承担违约责任。

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法庭一直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能动司法,不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各类涉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各类涉农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以高质量司法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提供)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