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巧调解 化解矛盾促和谐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是促进人民群众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司法要义和价值追求。近日,烈山区法院烈山法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紧扣家事纠纷矛盾特点,妥善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因婚前了解不够,婚后性格不合决定离婚,双方围绕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产生了激烈争执,两人的长辈也掺和其中,更加剧了矛盾,多次发生冲突,经当地村组多次调解也未果,严重影响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及其长辈的意见诉求,理解他们各自的立场和担忧。随后,运用专业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情况,向双方当事人及其长辈详细讲解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同时,也强调家庭和睦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愿意冷静思考孩子的未来。最终,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孩子由父亲抚养,抚养费由其自行承担,母亲享有探视权,双方长辈也承诺不再干预孩子的抚养,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家事无小事,家和万事兴。下一步,烈山法庭将用心、用情将以调促和贯穿婚姻纠纷案件全过程,以家庭和谐“小平安”助推社会治理“大平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文/孟姝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