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丰法院调解两起劳动纠纷

中工网讯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法院及时化解两起劳动纠纷,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多方合力调解劳动争议

邓某原是韶关市梅坑镇某公司雇佣的工作人员,双方已于去年解除雇佣关系。后邓某进入该公司工厂时突发疾病,导致摔伤,经送医救治后产生大额医疗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产生分歧,遂到梅坑镇综治中心申请调解。

华溪村法官工作室法官收到梅坑镇综治中心反馈后,第一时间给出法律意见,并联合梅坑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等部门对该纠纷进行集中研判。经过多方调查及调解员与当事双方释法明理,3月13日,双方就医疗费用承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并一同签订调解协议。

现场调解工程分包纠纷

某检测中心项目是新丰县重点项目之一,中铁某集团承建该项目后,将工程转包给湖南某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再将部分附属工程转包给谭某。谭某委派冯某担任驻工地代表,职务是带班。因钟某已满60岁,不符合项目招工条件,湖南某工程有限公司未接受其在项目工地工作。后谭某将部分工程分包给钟某。

钟某与谭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完工后,钟某主张谭某未支付剩余工程款51500元。新丰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因双方意见不一,无法达成调解,于1月22日立案。

根据钟某申请,承办法官向中铁某集团项目经理部、湖南某工程有限公司发函,调取钟某班组在该项目所做的水沟的具体数量、价格及工程款支付情况等材料,并实地调查情况。同时,组织钟某、冯某、谭某到法院调解室面对面核对工程量和工程款。

经了解,该项目工程多次分包,其间关系错综复杂,难以计算钟某未结算款项。法官耐心向谭某、钟某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同意各退一步,谭某支付1.5万元给钟某,该案调解结案。

(南方工报全媒体记者徐亚辉 通讯员黄苏静)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