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文章/智商法院如何高智商解决商事纠纷

▲智财法院商业法院将合并成为「智慧财产商业法院」,期待解决国内重大商业纷争。(图/视觉中国)

国内由于几件重大商业事件的发生,例如SOGO经营权争夺案、台新金并彰银案等,历经十余年审理未结,而且裁判结果变来变去,让人捉摸不定。商业行为要求迅速明确,不明确会影响国内外业者投资意愿,对国家经济发展将造成重大伤害。

造成审判延宕及裁判分歧的因素,外界不无质疑法官专业性不足,因此,2017年司法改革国是会议乃有设置商业法院的提案。

智财法院+商业法院=智商法院

为呼应司改国是会议之决议,司法院推动之《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组织法》及《商业事件审理法》,即将自今年(2021)7月1日起施行,将智财法院和商业法院合并成为「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简称为「智商法院」。

由于该院组织属于高院层级,将来又要受理新台币一亿元以上的重大商业纠纷事件,重要性不言可喻。但该制度尚未正式上路,法院已被戏称为「智商高法院」,法官则被称为「智商高法官」。设置专业法院是不是就能够解决专业问题,本身就是一种迷思,除了人的要素外,制度设计的良寙,才是成败的关键。

智商法院组织上只配置9名法官,还要兼办智慧财产案件,真能够达到迅速结案的立法目的,不禁令人质疑。近来司法院已如火如荼在举办迁调法官受训,报载有40人抢7新职的局面,未演先轰动!但智商法院要求的专业,可不只财经法律专业,更需要法律以外的专业,例如投资理财、风险规划等,这恐怕不是一年半载的养成教育就可达成!

商业调查官会成为影子法官吗

新法为弥补法官专业不足,智商法院仿照智慧财产诉讼制度中之技术审查官,设置商业调查官,由具备会计、投资、财务分析、经济及金融市场等专业人员出任,却也引人诟病

技术审查官既不是证人,也不是鉴定人,又不像法官助理,更不是专家证人,开庭时可对证人或鉴定人直接发问,却不受诘问,可向法官为意见陈述,意见不必公开,在智慧财产案件审理诉讼中,技术审查官对判决结果有决定性的作用,可能才是判决结果的真正决定者,有「影子法官」称号。智商法院设置商业调查官,商业调查官对于商业事件的了解比法官更专业,虽可补充法官专业不足,但恐将重蹈覆辙!

统一法律见解才能定纷止争

而设置商业法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统一法律见解,但商业诉讼事件有诉讼标的一亿元的门槛,未达此门槛的事件并不适用,所以涉及相同法条的商业诉讼事件,将因金额大小,分别由智商法院及普通法院审理,对于相同法条有不同的诠释,也达不到统一法律见解的目的!况且,目前已施行大法庭制度,统一法律见解已不需要仰赖智商法院。

让人匪疑所思的是,商业法院不处理商业刑事案件,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事件也不纳入处理,这恐怕会导致裁判矛盾,非但无法统一法律见解,甚至于民、刑事诉讼因相互等待而延滞诉讼,失去司法院成立商业法院为求迅速解决纷争之美意。此外,对于施行前已系属各法院之商业事件,新法规定「依本法施行前所定程序审判」,短期内也势必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乱。

离谱的是,商业法院受理的诉讼标的虽有一亿元的门槛,但诉讼标的可以追加,亦可以部分请求,这无异赋予原告选择法院及审级的权利。且重大商业民事事件为二级二审,还必须调解前置律师强制代理等,一般商业事件却可以三级三审,且无须调解前置及律师代理,也违反宪法保障的平等原则。

首创专家证人制度专业意见越辩越明

不过新法也有令人喝采的制度,便是首创专家证人制度。现行法只有鉴定制度,且必须经过法院同意才能送鉴定,当事人经法院许可,得声明专家证人提供专业意见,当事人双方各举各的专家证人,各自陈述有利于己之意见,法院也可以请双方的专家证人,彼此讨论专业意见 ,让专业意见愈辩愈明。

但《商业事件审理法》并未规定法官一定要采纳专家证人所提供的专业意见,是否采纳全凭法官主观判断,法官若能自抑,一定程度的义务必须采纳专家证人之意见,才能达到专业分工,进而提升判决的正确性

总之,新法的目的,是希望让商业纷争判决能更专业迅速且见解一致,以保障投资人的权益,但种种人为因素及制度设计的缺陷,是否真能达成目的,恐怕还在未定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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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文章,东大国际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国立东华大学财经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曾任法官,国立中正大学法学博士。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