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商业法院专题3】高院法官:民刑事合并,速审速决纷争一次解

▲司法院打算推动商业法院解决纷争,但法官间有不同意见。(图/记者林健华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为解决复杂的商业案件,并落实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决议司法院筹备《商业事件审理草案》,将设置商业法院解决商业纠纷。但有法官认为,草案中仅规划审理商业民事案件,颇有不足,应该将商业刑事案件一并纳入,纷争一次解决,也可以加速商业案件审理程序,早日解决纠纷。

曾审理多起金融案件,并担任台北地院金融专股法官,目前是前花莲县长傅崐萁凯聚炒股案更三审审判长的高等法院法官梁耀镔认为,一个好的法官应该具备两种以上的专业,其一当然是审判专业,这在目前的司法官训练就可以达到;其次就是特殊专长,例如:金融、工程电脑等专业。

他进一步说,法官的特殊专长不一定要到有专业证照程度,只要有基本概念就可以。虽说法官学院会举办许多的课程,协助法官发展特殊专长,但重点还是要法官个人兴趣,透过自修等的广泛涉猎,结合实务经验,才称得上专业法官。

▲高等法院法官梁耀镔,认为商业法院应一并审理刑事案件。(图/梁耀镔提供)

曾有7年银行工作经验的梁耀镔提到司法院规划的《商业事件审理法草案》,他点出重要的观点:是否纳入商业刑事案件一并审理?他认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商业民事案件经常根据商业刑事案件的有罪与否来做出判断,所以他认为应该将刑事部分纳入审理,以免日后出现同一案件、民刑事判断不一的裁判矛盾。另外,基于诉讼经济考量,案件一次审完,对当事人也较为有利。

而台北地方法院金融专庭庭江俊彦则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商业法院目前不应该把商业刑事案件纳入,因为草案规划为二级二审,若纳入刑事,将与现行的三级三审有别,剥夺当事人审级利益。另外,刑事案件需要交互诘问,将会严重拖累商业案件审理程序,且实体法规范漏洞太多,也造成当事人不愿意透过商业诉讼解决纷争。

江俊彦也说,金融商业案件的类型很多,包含契约仲裁损害赔偿等,每一项又可分出更多细项诉讼,商业民事纠纷、商业非讼事件等等,以目前司法院规划的商业法院配置9名法官来看,几乎不可能处理完商业诉讼,想要妥速审结更是不可能。为了达到速审速决的目的,他建议商业法院的案量不能太多,最好从案件的类型(诉讼标的金额、牵涉法条)来限制。

至于审理商业案件的法官需要什么协助?江俊彦认为,要依照商业法院规划审理的案件类型来看,若要审理《证券交易法》、《商业会计法》等特殊金融案件,比如前司法院长赖英照任内招考的「财经组」司法事务官,以其会计、审计的特殊专长,就极有帮助。但若商业法院未来将审理「巨额工程款」、「重大商业契约纠纷」等案件,只要稍具民事专长的法官,应该就能单独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