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审亿元案 将设智财商业法院
立法院会17日三读通过《商业事件审理法》及《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组织法修正案》,随之将成立的「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属高等法院层级,将采二审二级制,专门承审一亿元以上案件。首度引进专业证人制度,并将营业秘密保持命令入法。
司法院指出,当发生重大商业纷争时,不仅影响公司股东或债权人的权益,也可能会波及投资大众市场,若没有在第一时间处理,就可能会影响整体经商环境,降低我国经济竞争力。
因此,司改国是会议2017年5月决议,应推动设置专责「商业法院」,让商业纷争裁判可以符合专业、迅速、判决一致,且具有可预测性等要求。这次也修改智财法院组织法,将商业法院与智财法院合并为「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
根据通过商事审理法,商业事件分为诉讼事件和非讼事件,由商业法院的商业法庭处理,而商业事件审理采「二级二审制」,第一审以三人合议庭裁定,另外增设商业调查官,协助法官搜集、分析、判断商事专业资料及问题。
另外适用「商业诉讼案件」包含公司负责人因执行业务,与公司发生民事上权利义务的争议;或有价证券诈欺、财报不实、内线交易争议等,同时,诉讼标的金额或价额逾1亿元以上等事件。至于适用「商业非讼事件」,包含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裁定收买股份价格事件,及依公司法规定,声请选任临时管理人、选派检查人及其解任事件等。
另外,商业事件采取「强制调解」及「律师强制代理」制度,调解程序不公开,若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程序代理人在合法通知后,又无正当理由,没在调解日到场,法院可开罚最高30万元罚锾。此外,考量商业调解应尽速解决,条文也明订,调解程序应于调解委员选任后60天内终结。
至于营业秘密保持的制度,三读条文也纳入,对于违反秘密保持命令,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10万元以下罚金,以防止营业秘密在法院审理过程被外泄,但属告诉乃论。另若专家证人在商业法院审判时,对于和案情有重要关系的事项,具结而做出虚伪陈述者,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