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废除没意见 但颜大和「绝不接受说特侦组滥权」

检察总长颜大和。(图/记者李钟泉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21日审查废除特侦组的修法案,对于特侦组该不该废,检察总长颜大和强调,他没有意见,一切尊重立法院及法务部的决定,但要废的话,理由不应该是特侦组滥权、选择性办案政治打手等,「站在特侦组长官的立场,绝对不能接受!」

委会上午审查《法院组织法》第63条之1条文修正案,法务部长邱太三、检察总长颜大和都列席备询。虽然邱太三已表态废特侦组,颜大和则说,他一直认为,特侦组短期内不要废,就长期来看,要废不废,尊重委员意见,「社会对特侦组有意见 ,我概括承受」。

不过,他强调,「特侦组没滥权」,特侦组办案还是适用《刑事诉讼法》的程序,没有特别条例;至于有无选择性办案,颜大和说「我不能说没有」,因为《法院组织法》第63条之一规定,特侦组办的是3种案件,涉及正副总统、五院院长部会首长上将阶级军职人员之贪渎案件、总统、立委选举舞弊、重大贪渎案件等,有的案件特侦组必须交由地检署侦办。

另外,包含法务部也认为特侦组没监督机制,不起诉案件等不可再议等,但颜大和认为,立院可以修《刑事诉讼法》,让不起诉处份一律交付审判;而外界批评廉政署跟特侦组任务重叠,他指出,一个是行政机关,一个是司法机关,特侦组有20几位检察事务官,都是从特侦组成立以来就有的团队,还有从各地调来的15名司法警察,以及2位调来的专业人士

颜大和说,他对要不要废特侦组没意见,但要废的话,理由不应该是特侦组滥权、选择性办案、政治打手等,「站在特侦组长官的立场,我绝对不能接受!」

而邱太三指出,特侦组确实沦为政治工具,像第一任、第二任检察总长都是因政治问题下台,「但颜总长是个不错的人」。

另外,民进党立委段宜康质疑,特侦组侦办案件定罪率低,根本是选择性办案。民进党立委张宏陆也质疑,特侦组最近都无案可办。颜大和则回应,特侦组所侦办案件多发生于2010年之前,是因为现在的政治「较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