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评鉴制度 民间司改团体要求改善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民间司改团体17日举办一场「司法官评鉴─人民怎么看」座谈会,会中司改会直指目前司法官评鉴申诉案件遭遇5大困难,并提出7大建议要求官方应进行改善。

▼民间司改团体要求改善目前司法官评鉴制的5大困难。(图/记者孙曜樟摄)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秘书逸民表示,官方未积极宣导民间团体办理司法官评鉴申诉管道、评鉴委员会未承担转介案件给民间团体的责任、检举证据取得困难人民陈诉查证不易、法官评鉴请求时效过短及民众缺乏对法官法与司法官评鉴的认知与教育,是目前办理司法官评鉴申诉案遭遇的5大困难。

就官方未积极宣导民间团体办理司法官评鉴申诉管道方面,萧逸民指出,官方每年收到人民检举案量是数以千计,相对于此,民间收到检举案件量过低,但在检举处理效率上,官方效率显然远低于民间,这种严重失衡的状况,可以透过积极宣导民间团体申诉管来扭转。例如官方可在各种文件上(如传票通知单、信封)除列出政风单位民意信箱电话网址,也可以加上民间团体的申诉管道,以利民众检举。

为解决目前所遭遇的困难,民间司改团体则提出,官方提升处理民众检举效能并公布结果、官方在传票等文书,加上强宣民间团体办理司法官评鉴业务申诉管道、司法官评鉴委员会应承担转介人直接请求评鉴案件给民间团体的责任、司法行政机关惩戒案件优先请求司法官个案评鉴,尊重法官法赋予司法官评鉴委员会的职权司法院法务部职务法庭尊重司法官评鉴委员会的惩处建议,以最高标准要求司法人员符应人民期待。

司法机关增列预算、法官法相关的法治教育,并奖励律师公会、大专院校与民间团体开设司法官个案评鉴的进修课程入门讲座、司法院及法务部应尽速订定法令或提出修法草案,以解决民间团体办理司法官评鉴业务,诸如请求时效、调查权限等7大建议,要求司法院及法务部进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