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法官過勞 民眾委屈

士林地院李姓法官因不堪工作压力离世,司法圈哀悼之外,更引爆法官们长年来面对案件量益增、管考却趋严的怒火。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士林地院李姓优秀司法官坠楼身亡。李法官曾任「台版柬埔寨案」国民审判专庭受命法官,生前曾向妻子吐露「办案压力大」。司法院长许宗力旋即发表文章,除宣扬司改成效外,并勉励全体法官注意身心健康,惜未能获得回响。

我国近几年来司法不断改革,推出国民法官新制并耗费巨资宣导,上位者或许自认为成效已彰显,殊不知此种未能切中时弊及问题核心的改革,难以获得国人认同。

首先,对于国民法官新制,很多实务界的律师及法律学者不表认同,认为无非为重刑者解套;试问,找一堆非法律人士到法院与职业法官合议,他们看得懂浩瀚艰涩的文书卷宗吗?了解繁复的司法程序吗?不会被职业法官诱导吗?国民法官无非替「职业法官」作审判上的背书罢了,因而想透过国民法官制度重建人民对司法的信心,恐怕不易。

再者,法庭上书记官仍然依循当事人的言词、经法官修饰后作成笔录,此种落伍的方式奢谈司法改革。现在智慧科技如此精进,还用上世纪传统的方式形成笔录,司法机关不觉得汗颜?

其三,判决书内容用词专业深涩、不接地气,很多民众看不懂自己的判决书,收到时不知该高兴还是担虑。而律师的诉状变成作文比赛,为向当事人表示尽心不遗余力,诉状长达一、二十页。笔者曾参观最高法院,墙壁上悬挂早期法官作成的判决书,言简意赅、切中要点。法院应鼓励精简诉状及判决书的字数,尤其简易、小额诉讼之篇幅在一定范围,化繁为简,如此也可减低法官办案的压力。

第四,充分援引调解、仲裁制度。目前诉讼案多,一拖就一年半载乃常有之事,很多民众尚不熟悉民事的仲裁制度,一次仲裁判断就可以解决争端,仲裁人都学有专精,当事人亦可指定仲裁协会的人士担任仲裁人,省时又有效率。

最后,法院案件数量繁复,压力大,造成有些法官审判时缺乏耐性,无法心平气和对待当事人,让民众深觉委屈与不满,导致胜诉者亦没有喜悦,败诉者更认为司法不公。

司法是正义之象征,其良窳攸关民主进步。改革要务实,让民众有感,期盼李法官的不幸坠楼,能唤起主事者觉醒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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