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过劳撞死2国道警1民众 关系企业全罚10万法院判撤销
陆姓大货车司机连开22天车,2018年4月23日打瞌睡发生车祸,撞死2名国道警及1名司机,过劳问题引发社会关注。(本报资料照片)
陆姓大货车司机2018年间连开22天车,打瞌睡撞死2名国道警及1名司机,桃园市政府随后进行劳检,发现陆男所属景山集团等相关13公司均违反劳动基准法,统一开罚10万元。13公司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不分情节轻重一律开罚10万元部分,有裁量滥用违法情事,判决撤销。
2018年4月23日发生3死车祸后,桃市府对景山集团相关的宽利兴业、景隆通运、永益通运、龙景货柜、统成通运、中国通运、中南海通运、景山货柜、景荣通运、政邦公司、一中交通、联全通运、通闵公司13家公司劳检,发现均有违反1例1休或工时连续超过12小时等规定,其中更有员工连续上班33天没休假。
桃市府后依违反劳基法,对肇事司机所属的联全通运裁处10万元、50万元、50万元3笔罚锾,另对其余12家公司裁处13笔10万元罚锾,并全部公布姓名;曾有社运人士质疑金额过低,13家公司则不服裁罚,提起行政诉讼。
13家公司主张,桃市府是因舆论大力非难景山集团各关系企业,于2018年4、5月间密集劳检,若发现稍有违规便重罚对待,是为顺应民意,欠缺手段与目的间的合理连结关系;大部分公司违规情节不一,却统一挨罚10万元,有裁量怠惰情事,请求撤罚。
桃市府解释,3死车祸发生后,涉案公司备受社会关注,违规也严重影响劳工身心健康、造成过劳,足认情节重大,若只以首次违规2万元的标准裁罚,对比各公司资本额,金额显然过低,受罚风险与所得营业利益无法平衡,也有失社会观感,无法期待或吓阻立即改善。
北高行认为,联全通运2014至2016年间曾因违反劳基法4度挨罚,却未及时修正,进而引发陆男疲劳驾驶肇事的憾事,桃市府依违反1例1休、工作超时各裁罚50万部分并无违误;另通闵公司2014、2015年间也2度违反劳基法挨罚,这次是第3次违规,裁罚10万元合乎裁罚标准,这2笔均予以维持。
不过,其他挨罚的关系企业,与联全通运是不同的权益主体,联全通运违规事实与其他公司受责难程度无关,况且包含联全通运的10万元罚锾在内,都发生在车祸事件之前,不能将车祸纳入罚锾额度考量,一律开罚10万元已属裁量滥用违法,故判决撤销,另本件不是不罚而判撤销,公布姓名处分予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