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司机过劳死 劳工局开罚

郑志明去年11月12日晚上21时21分,结束载客将公车开回总站后,还没来得及熄火,昏倒在驾驶座上,手紧握方向盘、脚还踩在煞车上,同事发现将他送医急救,在与死神搏斗10余天,仍告不治,得年47岁。根据打卡纪录,郑当天清晨5点27分打卡上班,工作时间长达16小时。

捷顺客运公司认定郑非属职业灾害的过劳死,只给家属1万元慰问金,出殡后仅给付一般员工死亡给付20万元抚恤金。

家属认为郑是过劳死,并指郑在任职捷顺之前担任5年台中客运驾驶,在台中客运就已超时过劳,提告2家业者涉及业务过失致死和违反劳基法;他们并指控市府劳工局未对捷顺、台中客运作出任何行政处分,包括职业灾害致死通报及相关流程,都是家属自己四处陈情,劳保局在今年1月23日才认定郑男因职灾而死。

台中地检署昨天开庭时,家属和台中市职业大客车驾驶自救会及律师柯劭臻等人,在地检署前替所有因过劳死的好兄弟设灵堂,呼吁政府重视全国驾驶过劳问题。「如果这不叫过劳,什么才叫过劳?」郑志明的弟弟郑志强说,这是全国客运业的常态,「大哥真的不是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