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河」横膈膜摔破死亡!法官判无虐待 撤销50万罚锾

▲「阿河」去年12月26日从货车摔下。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去年12月河马「阿河」跳车重摔落地死亡,台中政府依违反动物保护法,罚天马牧场负责人张俊结50万元罚锾,张男不服提出行政诉讼,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9月24日判决,没有证据显示业者虐待阿河,判决张男胜诉,撤销50万罚锾。

判决书指出,张男强调,货柜运送阿河过程中,该货柜与运送车辆固定稳固,开设通气窗加设铁窗防护,空间刚好足够载运,不会有空间过大造成河马的不安全感、或空间狭小造成紧迫的情形,且过去曾多次以此方式运送河马,应属安全无虞

张男表示,饲养河马数年,牠的个性稳定、身体健康良好,且经常接触人群人声,喜与人亲近,运送当日出发前,情绪稳定饮食状况正常,运送路程仅约15公里,也已交待司机必须保持低速行驶并避开颠簸路段,当河马因不明原因摔伤,也立即联络兽医,并由照护员随侍一旁照护,「并非如媒体网路所渲染之故意造成河马死亡或放任不予治疗」。

台中市政府指出,张男未妥善照顾动物,故意使动物遭受虐待或伤害致死,原处分合法适当。已知河马受伤,「却依然为减省费用支出,草率以货柜吊放方式,致货柜的卡榫断裂,货柜离地大约1米左右摔落,致使再度二次重创」,虽无确定让河马死亡之故意,但其重复减省费用之违规投机行为,明显「间接故意」伤害。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指出,依据台北市立动物园野生动物死亡解剖书,可知系争河马的死亡,是遭外力撞击导致横膈膜破裂及胸椎骨折致死,而此外力撞击是从货柜车气窗跳出摔落马路所致,因此并非遭受人为之故意虐待或伤害致死。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表示,阿河为天马牧场招揽游客之重要明星动物,张男实无故意加以虐待或伤害致死之动机,行为核与行为时动物保护法第25条第1项第1款所规定要件不符,台中市府予以裁罚,于法自有未合。因此,就刑事部分作成不起诉处分,本院自应将诉愿决定及原处分均撤销,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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