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明显证据虐待?阿河摔死业者免罚中市府要上诉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2014年底,台中天马牧场饲养的河马阿河」在运送过程重摔落地后死亡,台中市府依照违反动物保护法,对天马牧场开出50万元罚缓,但张姓负责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日前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表示「没有明显证据显示业者虐待阿河」,可撤销50万元罚锾,台中市农业局决定,要依法继续提起上诉。

命运多舛的河马「阿河」,先是在12月26日在苗栗苑里运送往外埔区时,从一辆货车摔出、跌落在马路上,被多位民众目击,当时疑因惊吓,阿河从货柜气孔跳出、撞上一辆轿车车厢,受伤倒在路中央现场血迹斑斑,牙齿也被撞断,眼角还留下白色眼泪液体,许多民众看了都感到不忍。

当时货柜车驾驶不在现场,警方通知饲主并联络县府相关人员到场施救,最后送回天马牧场,但阿河的苦难还没结束,因重伤又缺乏医疗器材,27日农业局紧急协调,请吊车将阿河运到大甲的一处废弃鱼塭准备观察与治疗,没想到当时堆高机进行吊挂作业时,竟然发生铁链断裂,导致载送河马的货柜从半空摔下,阿河二度重摔落地。

29清晨,饲养员清晨6时多要喂阿河吃早餐,却发现牠躺在水里面一动也不动,已经没有呼吸心跳,解剖结果指出,阿河因二度重摔,肺脏胸腔掉到腹腔肝脏表面出血,横膈膜右侧有30至40公分裂伤是致命原因,台中市政府据此裁罚天马牧场张姓负责人50万元罚锾,但张男不服,提行政诉讼。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决,河马的死亡,是遭外力撞击导致横膈膜破裂及胸椎骨折致死,而此外力撞击是从货柜车气窗跳出摔落马路所致,因此并非遭受人为之故意虐待或伤害致死。阿河为天马牧场招揽游客之重要明星动物,张男实无故意加以虐待或伤害致死之动机,行为核与行为时动物保护法第25条第1项第1款所规定要件不符,台中市府予以裁罚,于法自有未合。

台中市府则认为,已知河马受伤,却再度轻率吊放阿河导致二度重创,「依然为减省费用支出,草率以货柜吊放方式,致货柜的卡榫断裂,货柜离地大约1米左右摔落,致使再度二次重创」,虽无确定让河马死亡之故意,但其重复减省费用之违规投机行为,明显「间接故意」伤害,农业局将依法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