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血酒测「不具法庭证据能力」!台中男自摔挨罚1.5万 胜诉罚单判免缴

李男骑车自摔送医,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遭院方进行抽血酒测,因此吃上1万5000元罚单。(示意图,与本案无关/资料照)

记者李忠宪、庄智胜台中报导

台中市沙鹿区一名李姓男子108年1月清晨骑车外出上班,不料途中却因精神不济而自摔,重伤一度昏厥,事后院方对其进行抽血检测,换算李男酒吐气值为0.175mg/L,因此警方依公共危险罪嫌侦办,并开出1万5000元罚单。但李男自认案发前并无饮酒,因此提出上诉。台中地院法官法医见解审酌,认为医疗上抽血酒测因易受外在因素干扰,因此结果仅能提供参考,难以作为法庭证据,因此撤销罚单,判李男免罚

判决书内容指出,李男108年1月11日晚间8时许与好友在沙鹿区便利商店相聚聊天,期间还吃了便利商店所售的义大利面及矿泉水众人相聚到凌晨时分才各自返家;翌日清晨6时,李男早起骑车上班,不料途中因精神不济,行经沙鹿区三民路段时自摔,导致下巴受伤、右脚骨折伤势相当严重一度昏迷。

李男控诉,当救护车到场时他已经清醒,也见到警方到场,但现场员警并未要求吹气酒测,且被送到光田综合医院开刀时,院方也未叙明医疗过程中有抽血酒测,但事后却突然告知经抽血后酒测值0.035G%,换算吐气值0.175mg/L,并对他开出1万5000元罚单,让他无法接受。李男自认平时没有饮酒习惯,且案发当下、及前一天晚上也未喝酒,现场友人都可以作证,会发生自摔车祸纯粹是精神不济,因此提出上诉。

台中地院审酌时,法官依法务部法医研究所函复,称酒精进入人体后95%会由肝脏酵素代谢,仅5%酒精由尿液汗水粪便排出,酒精代谢应不致受到尿毒症肝疾影响;且抽血酒测结果可能受到院方是否使用正确检体收集管、检体个别特性、急救输液等因素干扰,检验结果仅能提供医疗参考,并不具法庭证据能力。因此最后判处李男胜诉,罚单撤销免罚。